各有关单位,为加快标准编制进度、提高标准编制质量、加强项目经费管理,根据《水利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水利前期工作投资计划管理办法》以及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决定对你单位承担的在编水利技术标准完成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一、检查内容
(一)标准编制进度。2000年至2009年安排的在编标准项目进展情况。
(二)标准经费。2000年至2009年安排的在编标准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
二、检查原则
(一)坚持"认真自查、重在整改"的原则。
(二)坚持"单位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原则。
三、具体任务
(一)主编单位
1、按照国科司和主持机构的要求,配备专人,做好自查和抽查的准备工作。
2、对照"2008年在编标准项目情况表"和"2009年新立项项目清单",核实工作进度,检查经费使用情况。
3、填写"2009年在编标准项目自查表"(包括2000年至2008年安排的在编标准项目和2009年新立项项目.),由主编人和标准化工作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4、填写"水利标准化项目补助经费使用情况表".由财务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二)主持机构
1、督促主编单位自查工作,及时与国科司沟通进展情况。
2、审核并汇总主编单位上报的"2009年在编标准项目自查表"以及"水利标准化项目补助经费使用情况表"(包括2000年至2008年安排的在编标准项目和2009年新立项项目)。对照"2008年主持机构确认的在编标准项目情况表"(见附件4),编写"项目执行情况报告"。
3、填写"2009年主持机构在编标准项目自查汇总表"(见附件5),由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4、填写"水利标准化项目补助经费使用情况汇总表"(见附件6)。
四、时间安排
1、8月7日前,主编单位将"2009年在编标准项目自查表"和"水利标准化项目补助经费使用情况表"上报主持机构。有关材料一并抄送国科司。
2、8月14日前,主持机构将"项目执行情况报告"、"2009年主持机构在编标准项目自查汇总表"和 "水利标准化项目补助经费使用情况汇总表"报送国科司。
3、8月21日后,国科司将逐项与主持机构及主编单位确认上报事项,并向有关领导上报在编项目执行汇总情况。同时建立单位、人员诚信库,对连续两年未兑现承诺的单位、人员采取相应的措施。
国科司届时将会同计划、财务部门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姓 名 电 话 E-mail
谢艳芳 010-63202821 yfxie@mwr.gov.cn
金 玲 010-63202311 jinling@mwr.gov.cn
李建国 010-63204533 jgli@mwr.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