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金华检验检疫局与金华市农业局签订了“农检合作机制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这是自《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金华检验检疫局主动对接农业部门,探索农检合作分段协调监管、实现无缝衔接的一项重大举措。
根据备忘录,两部门将在进出境动植物疫情控制及出境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管理方面开展“统防统治”。合作内容主要包括十个方面:建立并落实重大动植物疫情和农产品安全突发事件通报交流机制;开展境内外重大动植物疫情及农产品安全风险分析;加强金华地区外来有害生物的联合监测;重点建立对出口饲料或饲料添加剂、食用农产品中农兽药等残留物质和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的监控合作机制;加强出口食用农产品备案种植养殖基地建设和管理;加强对出口中药材种植基地和竹、木、柳、草制品原料基地管理;共同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宣传;加强技术和学术交流,共同推动双方在动植物检验检疫、农产品安全和科研技术、实验室检测方面的合作;积极推进金华市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原产地保护;认真落实浙江检验检疫局与浙江省农业厅在合作机制方面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