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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沂源加强食品监管工作保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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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质量安全无小事,加强食品监管的力度是质监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食品安全法》公布以后,确定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食品生产领域的责任,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在生产环节抓好食品质量安全,把好食品质量安全的源头关责无旁贷。为此山东省沂源县质监局采取措施加大对食品企业的监管力度,力保不出现食品质量安全事故。

  一是把好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关。对辖区内食品企业进行严格审查把关,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企业,在监管巡查中严格对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细则进行审查,不合格的下达行政建议书,责令限期整改。存在问题严重,责令停产整顿,扣留生产许可证,待整改合格后方能生产。对没有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小作坊,基础条件、环境卫生条件差的坚决进行取缔,不允许进行生产加工;对条件好的食品小作坊,按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细则的要求帮助企业申办食品生产许可证,尽快成为获证企业,进一步规范企业的生产行为,提高产品质量水平。

  二是加大食品企业的监督抽查力度。在区域监管巡查中进一步加大对食品企业的巡查频次,监督督促企业把好食品质量关,确保自身的产品质量安全。另外对食品企业的产品进行不定期的抽样检验,不合格的进行严厉查处决不手软。

  三是加大针对食品行业的专项整治力度。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今年以来先后开展了滥用食品添加剂、面粉、植物油、食用明胶等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明显效果,通过整治活动达到了整治一个行业,净化一方市场的效果,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进一步规范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诚信自律行为,提高了全县食品生产加工质量管理和质量安全水平,杜绝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作者:张建军 来源:淄博质监局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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