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丰城市质监局接到该市筱塘乡一农户投诉,称其购买的标注总养分(N-P-K)含量为48%、山东临忻肥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复合肥料,使用后造成禾苗长势不行,怀疑是假冒伪劣产品,要求该局维护其合法权益。
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迅速展开调查。经查,该复合肥料属无生产许可证产品,且标注的厂名厂址是假的。执法人员对剩余的部分散装复合肥进行了抽样检验,被查产品经检验不合格,不符合强制性标准GB15063-2001要求,总养分只有18%,属劣质产品,使用后会影响禾苗长势,造成收成减产。据查,该农户有70亩田用了该种复合肥料总计4吨,货值金额达6000元。
目前,丰城市质监局已依法对该复合肥料经销部进行了严肃处理,并责成经销商补偿了该农户预计减产损失叁万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