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打趣说:我们身处“众权林立”的时代——知情权、隐私权、采光权、后悔权、话语权……如今,公众又有了“安宁权”的诉求。隆隆的城市化脚步,打破了城镇居民的安静环境。随着人们对生活质量、生活环境要求的提高和维权意识的增强,因噪音侵权、施工扰民等问题而引发的“环境权”官司越来越多,有关部门也经常接到消费者的投诉,尤以施工噪音扰民最为突出。而一个个官司的胜诉,也让普通市民看到了希望。杜绝噪音污染,为消费者创造安静、文明的居住和消费环境,是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应该说,这是一个静悄悄的进步。
四处瞧瞧,剥夺安宁权的场所比比皆是。人们喜欢光顾的餐馆就是一个噪音大户。进餐之际,客人的耳朵还要饱受折磨,最终彼此交谈变成了大喊大叫。再比如邻家有高考生备考,附近的建筑工地却昼夜施工,其复习效果可想而知。应该承认,在对付城市噪音方面,政府做了不少努力,一些城市采取积极安装防噪窗、隔音屏等措施;高考期间,严令禁止建筑工地施工。这些都说明:中国人正在告别不必要的“热闹”,开始享受安宁带来的幸福。正像有人说的,做为一种“奢侈品”,安宁越来越受到公众的追捧。不过麻烦的是,目前这种“奢侈品”暂时还没地方去买。
“先生,请卖给我8000元的‘安静’吧。”也许,这将是未来房市的一个场景。前不久,在北京首批被选中的15个“安静居住小区”中,有7个属于高档社区,楼价每平方米8000元至1.5万元,入住的大多数为白领、机关工作人员以及社会知名人士。有关部门人士介绍说,目前关于噪声污染的群众举报名列各项污染投诉的第一位,安静的居住环境已成为百姓生活是否幸福的一项重要指标。针对这一现象,一位业主提出看法:“老百姓不应该因为生活环境的不同就失去了享受安宁的机会。如果想获得安静,还得付出高价购买,这是不公平的。”她的话很有道理,如果“安静”能够成为居住环境的标准,在小区建设之初就应该被考虑进去,那么才可以真正体现出“以人为本”的宗旨。相信今后包括房地产开发商在内,许多商家都会热衷打“安宁牌”。
“奢侈”的安宁权背后,不仅站着众多消费者,还有法律为其撑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了消费者享有生命健康权,这在消费者的诸多权益中是排在第一位的,如果消费者连最起码的健康、安全保障都没有了,那么一切就无从谈起。而消费者的消费环境、居住环境是影响消费者健康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消费者有权要求拥有一个安宁的居住、消费环境。如果消费者购买的商品房或者前去购物的消费场所噪音污染严重超标,那么,无疑会影响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活生存状态。据悉,正在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可能增加安宁权内容。在国外,这个安宁权差不多成为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据报道,前不久,日本有位叫川原美代子的老妇,被控从2002年11月开始,几乎每天24小时不间断地通过立体声系统,以震耳欲聋的摇滚乐,骚扰6米以外的女邻居。经医生诊断,那位不幸的邻居因不断受到噪音骚扰而患上失眠症,并且经常头疼。川原美代子因此被判一年监禁,大坂最高法院还推翻先前的裁决,将刑期延长至20个月,足见其犯罪性质的严重。
安宁,已经被放到如此高度——消费者得到安宁,社会将长治久安;他们若是陷入嘈杂环境,整个社会就可能变得心绪不宁。因此,人们可以理直气壮地说:我要我的“安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