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商务部公平贸易局副专员夏翔在第62届国际医药原料药会抗生素高峰论坛上说,他呼吁医药行业继续调整产品结构,积极应对愈演愈烈的贸易保护主义,形成政府、地方、协会、企业联动的态势,主动出击,全力应对。
据了解,目前国外的贸易保护措施主要包括:美国贸易救济,涉及行业多,救济金额巨大;反补贴政策,涉及相关国家的宏观政策,影响深远。贸易保护的形态包括WTO允许的“反倾销、反贴补”,“保障措施、特殊保障措施”,还有美国的“337调查”。
当前贸易保护的新特点是:
1.美国重新启动特保措施(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和“特殊保障措施”)。在布什时代,美国曾经对中国发起过6起特保调查,其中4起被否决,两起以无损害结案,并没有对中国造成影响。特保调查是中国入世时签订的条款,具有歧视性,主要内容是中国产品在出口有关WTO成员国时,如果数量增加幅度过大,以至于对这些成员国的相关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构成“严重损害威胁”时,那么这些成员国可单独针对中国产品采取保障措施,如通过增加关税、实施非关税措施(如数量限制)或两者并用来限制从中国进口。
2.反倾销加剧。近年来,中国医药产品连续被发起反倾销调查,发起国调查的内容主要是是否进口数量过多,是否低于其国内价格。我国企业需要关注的是,现在反倾销调查中产业损害与进口量结合起来,只要进口国产业发展出现问题,就可以对进口的商品提起反倾销调查。
3.采用反补贴措施的国家增多。反补贴是指一国政府或者任何公共机构向本国的生产者或者出口经营者提供资金或财政优惠措施,包括现金补贴等政策优惠待遇,使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比未享受补贴的同类产品处于更加有利的竞争地位。
4.在所有贸易保护中,发展中国家的贸易保护案件数量已经超过发达国家,国际贸易的争夺非常激烈。5.目前贸易保护措施往往叠加使用,比如:针对一个商品同时发起反倾销和特保调查。
“当前我国针对国际贸易摩擦,主要采取政府交涉、法律抗辩、产业合作三种方式寻求解决。过去对于产业合作的方式尝试的不多,但是最近通过实践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希望企业和行业协会在贸易摩擦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夏翔说。“应对贸易保护主义是金融危机下市场研究的新课题。希望今后在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时,我们能够形成四级联动机制,充分发挥集体的智慧和力量。” 夏翔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