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市公安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建设保安培训服务机构,提高保安从业人员的素质,本市昨天出台了《保安职业培训机构等级划分地方标准》和《保安员职业地方标准》,从而规范了保安职业培训机构等级划分的术语和定义、等级划分要求及保安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职业标准等级划分等。
据介绍,本市现有天津市保安服务总公司等保安服务企业(公司)30余家,保安从业人员5万余名,服务于行政机关、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等,为协助公安机关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发挥了积极作用。保安职业培训机构按级别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数字越小级别越高,并规范了培训机构级别的要求。保安职业设6个等级,分别为上岗保安员、初级保安员、中级保安员、高级保安员、保安师、高级保安师。从业人员必须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同时要求保安从业人员的基础理论知识、体能技能、职业技能达到规定标准,遵守职业守则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