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川江及三峡库区船型标准化工作,在分析和总结近年来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国家交通运输部委托中国船级社组织专家对原交通部《关于发布<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及有关规定的公告》(交通部公告2004年第30号)发布的主尺度系列进行了优化和完善,草拟了《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修订草案)》,现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09年7月31日以前通过以下方式向我部和中国船级社提出意见:
(一)将修改意见电子版发送至sysgnc@mot.gov.cn(交通运输部)和zhengboz@ccs.org.cn(中国船级社)。
(二)书面意见传真至:010-65292675(交通运输部)和027-85865165(中国船级社) ,或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国内航运管理处(100736)和武汉市硚口区六角亭新路128号中国船级社武汉规范研究所(430022)。
附件: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修订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