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CCSA)组织制定的“信息终端设备声压输出限值要求和测量方法”标准(YD/T1884-2009),由工信部对外正式发布,将于2009年9月1日实行。
有研究表明,人类使用信息终端设备,无论是短时间的非预期噪音还是长时间的噪声暴露,都会带来暂时或者永久性听力损伤甚至失聪,这就对人们健康、安全使用信息终端设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目前,国际上纷纷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如欧洲的R&TTE指令、法国关于便携音频设备要求的法案、“ITU-T P.360(07/2006)——电话手柄过强声压防护装置的效率评价和电话用户每日声暴露量评估”标准、“ETSI EG 202 518 v1.2.1 (2008-05)——信号处理、传输和质量;终端设备声压输出;不同应用场合的最大声压级和测量方法”标准等都对保护信息终端设备使用者的健康和安全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尤其是对使用者的听力保护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为此,CCSA根据原信产部“信科函[2007]48号文”要求,组织工信部电信研究院和中兴通讯的专家参考“ITU-T P.380 头戴机的电声测量方法”、“GBZ1-200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国内外标准,制定完成了本标准。
该标准规定了针对不同类型的设备、使用方式和场合的声压输出限值要求,并提出了测试条件和相应的测试方法,适用于通信终端设备、提供原配耳机的便携音频设备、独立提供的便携音频设备和独立提供的耳机。
该标准的发布实施,将指导信息终端设备企业市场研发,促进社会关注声学安全问题,提升信息终端设备声学安全防护能力,技术保障人们安全、健康使用信息终端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