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质量和安全年”、“企业服务年” 两个年活动中,浙江省绍兴市质监局紧紧围绕“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这一主线,以“坚定信心抓质量,全面履职保安全,开拓创新促发展”为要求,以服务企业为主旨,积极履行服务地方经济和质量监管职能,在总结嵊州市认证监管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建立“省局指导督查,市局监督检查,县局日常巡查”的认证工作三查机制,积极探索认证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自愿性认证监管工作,确保强制性认证产品的质量安全,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一、积极出台指导意见,强化基层局认证监管工作职责。
绍兴市质监局为贯彻落实2009年全省合格评定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经过深入基层,调查调研,结合绍兴市认证监管工作的实际,分别以绍兴市质监局文件形式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工作的意见》(绍质发[2009]7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愿性体系认证监管工作的意见》(绍质发[2009]128号)。
这两个文件的出台,既强化了对绍兴市各县局认证监管工作的指导,又明确了绍兴市质监局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基层局的监管工作职责,进一步推进了认证监管与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稽查执法联动机制的形成。特别是绍兴市质监局两个文件后所附的诸多表格,为基层局开展认证监管检查提供了统一格式,提高了基层局认证监管工作的效率。
二、开展普查建档,实施动态监管。采取多种手段,包括企业自行申报、认证机构提供、县局主动摸查等手段,摸清辖区内强制性认证产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建立强制性认证产品生产企业质量档案,实施动态管理,确保监管时效性。目前已建立家用电器、儿童玩具、汽车配件、低压电器、电线电缆等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5大类共160家企业的质量档案,预计在9月底完成全部的建档工作。在普查建档的基础上,建立获证企业分类监管工作机制。将社会信誉度和质量管理水平较高、生产条件较好、产品质量稳定、诚实守信的企业列为A类企业。将产品质量风险程度高的企业,小、散、乱和质量问题较多的企业,证书被暂停、撤销或注销及变动情况复杂的企业,新建或新迁入的企业列为B类企业,每年至少巡查一次;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企业列为C类企业,在巡查的基础上,必须进行跟踪检查。
三、加强质量抽查,提高质量水平。在配合浙江省质监局做好强制性认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基础上,市、县两级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强制性认证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提高产品质量水平。2009年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中,全市计划抽查中小电机、吸油烟机、电线电缆、换气扇、灯具等5种260批次强制性认证产品质量。其中一季度抽查了小功率电机、电线电缆、灯具等3种141批次产品质量,合格132批次,批次合格率为93.6%。对监督检查不合格的企业,必须责令企业及时整改,限期复查合格,建立认证监管部门与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的信息交流与联动机制。
四、组织日常巡查,确保认证有效性。绍兴市质监局努力构建“省局指导督查,绍兴市质监局监督检查,县局日常巡查”的三查工作机制。县局按照分类监管要求开展强制性认证产品巡查活动,巡查的重点是强制性认证产品一致性和质量体系的运转情况等,对巡查中发现的获证企业违规行为,依法责令整改,明确整改要求,并进行跟踪。截止今年4月底,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126人次,检查强制性产品认证企业54家,立案查处4家。市局监督检查的重点是有举报投诉的企业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企业,有针对性的检查企业存在的问题和企业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五、发挥多方力量,形成监管合力。在强制性认证产品监管中,绍兴市质监局特别注重与认证机构的信息互通,加强与产品质量监督、稽查执法之间的协作配合。采取各种形式,积极宣传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制度和体制,选择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营造良好的认证行政执法环境,力争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社会参与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工作机制。
六、总结提升嵊州经验,构建长效机制。嵊州市作为全省强制性产品认证全过程监管工作试点,已在厨具、电机二大行业中进行了强制性认证产品全过程监管的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基本构建了政府重视、部门协同,财政保障的强制性认证产品工作机制。如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府办、质监局、工商局、经贸局和外经贸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嵊州市认证工作管理办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工作列入全市十大行业创强争优活动的主要考核指标,市财政拨出400万元专款用于建设省级电机质量监督检测中心,150余万元质量抽查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为监管工作提供有力经费保障。嵊州试点为我市进一步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提供了宝贵经验,为我市构建长效监管机制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下一步我们将在以下三方面下功夫:一要进一步推行认证全过程监管,实现行政监管和认证机构证后监管的无缝对接;二要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重点加强对暂停证书的跟踪检查和撤销、注销证书和无证生产的查处工作,确保认证产品的质量安全;三要探索通过信息化建设,丰富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