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进行征求意见。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为进一步推动残疾人驾驶汽车工作,更好地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公安部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91号,以下简称91号令)进行了补充修改,形成《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修正案(征求意见稿)》。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修正案》涉及残疾人驾驶汽车的条款共9条,主要包括4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增加了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二是进一步放宽了残疾人申请驾驶证的身体条件。三是明确了残疾人申请和使用驾驶证的身体检查要求。四是规定了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驾驶要求。另外,明确规定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应当按规定在车身粘贴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