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日照市委常委、副市长唐慎就贯彻落实省政府印发的《山东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做出重要批示,就下步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唐慎副市长指出:“设立省长质量奖既符合国际惯例,又是针对当前质量建设实际作出的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战略决策。请市质监局认真研究,切实把这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办好。奖励本不是目的,要以此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培养全民的质量安全、质量第一的意识。”对唐慎副市长的重要批示,日照市质监局迅速组织了传达学习,并认真研究措施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据悉,日照市质监部门对贯彻落实省长质量奖工作高度重视,在刚刚获知由省局起草制定的《山东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经省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该局就以此为契机着手研究,争取设立市长质量奖,并向市政府有关领导作了汇报。2009年5月,市政府下发文件,正式批准将制定《日照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列入《日照市2009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目前,日照市质监部门正会同政府法制办,参照《山东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并结合自身实际,抓紧起草制定《日照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力争早日出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