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记者从陕西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有关粮食质量管理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由国家质监总局和标准化管委会批准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玉米》和《大豆》新标准于9月1日起正式在陕西省实施,而《稻谷》新标准已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陕西省粮食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勇介绍说,新标准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变化:一是对定等指标、等级、质量要求等进行了修订。其中《稻谷》新标准在原有5个等级的基础上,增加了等外级;《玉米》新标准将原有的3个等级调整为5个等级,并增加等外级;《大豆》新标准按大豆、高油大豆、高蛋白大豆分别进行了质量要求,并将定等指标由原来的纯粮率修订为完整粒率、粗脂肪含量和粗蛋白含量。二是对卫生要求进行了规范,分别明确了食用、饲用、其他用途和植物检疫执行的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三是规范和增加了部分名词术语,使标准表述更加准确。四是增加了检验规则,使检验工作统一、规范。五是增加了标签标识,要求在包装物上或随行文件中标注名称、类别、产地、收获年度和月份等,实现质量追溯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