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栾城县质监局在“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中,从加强制度建设入手,创新监管措施,突出“四个层面”、建立“四种机制”,积极探索构建“政府主导、部门指导、企业自律、社会参与”的全新型监管体系,以提高产品质量监管力度,确保监管工作效果。
一是突出政府层面,建立协调联动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有关“质量安全年”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信息通报和活动联络员制度,及时向政府部门汇报工作落实情况。与各乡(镇)政府建立信息互通、监管互助制度,形成共同监管的强大合力。在各乡(镇)、村设立质量安全监管员和质量安全举报点,建立各乡(镇)政府、村(居)委会齐参与的质量安全监管新机制,逐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突出部门层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该局先后制(修)订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巡查回访制度》、《日常监管信息汇报制度》等,按照“谁监管、谁负责,谁查处、谁治理”的原则,明确监管责任人、监管领域及监管对象,切实将责任落到实处。完善企业档案和监管档案管理,夯实溯源制度基础。建立了全方位覆盖的监控网络,在防控无证窝点和流动隐蔽小作坊方面效果明显。
三是突出企业层面,建立主体自律机制。该局在工作中创建了“145”工作模式——“1份安全承诺”:与企业签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要求企业做出质量安全承诺,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4个台帐”:要求企业建立原辅料进货索证索票和验收登记台帐、添加剂使用备案台帐、出厂检验台帐、产品销售台帐,并指导企业规范填写,使监管链条实现了“闭环”管理,确保了过程监管“不缺项”、环节约束“不断档”、质量问题可追溯;“5项制度”:突出企业原材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检验到销售及售后服务等重点环节,制订了《原辅料进货验收和索证索票制度》、《产品生产加工管理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及备案登记制度》、《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小作坊限制区域销售规定》5项企业管理制度,以促进企业在各个关键环节的规范运转。
四是突出社会层面,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先后制订了《质量安全员监管及巡查制度》、《受理和处理投诉举报案件制度》、《举报奖励制度》和《新闻信息发布制度》,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对企业监管情况和县域产品质量总体水平进行了评议,加强舆论监督,确保妥善应对区域性质量问题等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