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桓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辖区内几家家具商场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发现,有些家具店销售的家具没有按照国家标准配备《家具使用说明书》,而只有厂家的产品宣传资料。
家具质量的优劣,尤其是其所含有毒物质的多少,直接关系到消费者健康。为此,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家具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家具使用说明书,以保证所产家具质量能够达到国家标准。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中国家具标准化中心制定的强制性标准《消费品使用说明——第六部分:家具》中明确规定,2004年10月1日起,商家在出售家具时必须对所用家具材料、涂料实际含有的有毒或放射性物质等控制指标给予说明,必须标明甲醛的确切释放量,并通过说明书等方式向消费者明示。
在这些家具店,当执法人员要求查看《家具使用说明书》时,营业员均表示没有,有的只是产品介绍资料,在这些产品宣传手册上执法人员并没有发现关于家具使用说明的内容。执法人员已依法责令其停止销售这些不符合强制标准的家具。
检查中,执法人员还解到一般的消费者购买家具时主要看重家具的款式、材料、颜色、质地和价格,很少有顾客索要《家具使用说明书》,即使有想了解家具更多情况的,也顶多就是看看现场的宣传资料。
在此,桓台县质监局提醒消费者:购买家具时,要注意说明书上是否有产品执行标准的编号,当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后,如果说明书上的执行标准编号、生产日期的概述、家具有害物质释放量等信息与实际不符,可以作为维权证据留存。消费者在购买时应主动要求厂商出示家具使用说明书,最好到当地知名的家具市场购买品质有保证的家具,避免受到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