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来临,山东淄博市临淄质监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眼镜加工、制作(配制)销售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依法打击不法行为,保护消费者,特别是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这也是该局实施“关注民生、计量惠民”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
目前,纳入国家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涉及眼镜产品的有:眼镜片毛坯、眼镜镜片、眼镜架、太阳镜、护目眼镜、验配眼镜等12个申证单元。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没有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加工上述产品,销售单位不得销售无生产许可证产品,并且不得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无生产许可证产品。
淄博市临淄质监分局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城区十余家大型眼镜店,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还向眼镜店工作人员宣传了国家《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政策,强调了国家对眼镜产品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指出了没有取得生产许可证就擅自违法生产加工眼镜产品的危害性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