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家统计局培训学院和上海神州调查培训中心联合召开的“调查分析师职业标准审定稿”研讨会近日在上海举行。
调查分析师于2006年4月29日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成为国家新职业,并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大典》。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国家职业资格认证的相关要求,需制定调查分析师国家职业标准。为此,在上海举行的这一研讨会,专题讨论了关于调查分析师的职业标准如何制定等问题。另据中国社会学会方法研究会会长、复旦大学社会学系教授、解放日报社会调查中心特约顾问范伟达介绍,在中国,社会调查行业正方兴未艾,为保证调查分析师认证项目的科学性、规范性、实用性和权威性,制定相关职业标准对调查业健康规范发展,显得特别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