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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积极推动“质量和安全年”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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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山东济宁质监局围绕“质量宣传年”的目标,在搞好各项业务日常报道的基础上,着力抓好重大活动的重点报道、专版专栏的窗口报道,积极营造良好氛围,不断把“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引向深入。

  一、借助宣传平台。为了扩大“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影响面,济宁质监局注重借助新闻媒体和济宁金质网站,围绕质监工作中的重点、热点和焦点问题,在济宁电视台、济宁电台各栏目频道,进行及时、有效、有针对性的宣传。宣传质监部门的职能,宣传质监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宣传质监系统助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举措和成效,通过新闻媒体和金质网站这个平台,进行权威的信息发布、快速的信息传递、介绍产品质量安全常识,真诚地服务于百姓生活;同时也使新闻媒体成为人们关注质量、关爱生活和质监部门向社会展示形象的一个重要窗口。今年来济宁局编辑印制了“质量和安全”宣传资料,印发了7期简报,组织以“质量和安全年”为主题的多种形式群众性质量活动,在济宁金质网站开设了“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专题,在济宁电视台开辟《质量在线》专题栏目,在《济宁日报》开设《识真辨假》专栏,在《齐鲁晚报》设立了《品牌力量》专版,由局领导带队参加济宁电台《行风热线》直播节目,就企业和群众关心的质量问题作现场解答,做到了“报纸有字、电台有声、电视有影、网络有动态信息”。通过借助媒体平台的宣传,有力地推动了质监工作。

  二、拓宽宣传渠道。为了增强宣传工作的有效性,济宁质监局围绕服务政府、服务民生、服务企业这一中心,采取了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一是加强对政府的宣传。组织召开了2009年全市质量管理工作会议,积极组织对全市优质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提出了加快产业发展和提高产品质量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为政府宏观经济和以质取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二是加强对企业的宣传。通过请企业经营者参加质量分析会、法律法规宣贯班、技术人员培训班等形式,宣传全国、全省关于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有关精神,宣传产品质量和安全的相关政策法规;市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深入企业,开展名牌培育和调研工作,宣传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目的意义,提高企业创名牌意识。三是加强对群众的宣传。通过开展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活动,发放宣传资料,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宣传普及产品质量和安全的相关政策法规,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关心、支持和投身于“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中。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有效地提高了全社会的质量意识。

  三、抓住宣传时机。抓住“3.15”消费者权益日、“5.20”世界计量日和国际认可日等重要时机,举办系列宣传咨询服务活动,面向消费者开展质量信息、安全消费常识咨询和质量、计量、标准法规知识宣传普及,接受质量问题和计量问题的投诉,保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仅3.15期间,就发放《质量安全手册》900余份,宣传单17000余张,为活动开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5月份积极发动辖区内企业和人民参加“质量和安全年”知识竞赛问答,形成了人人关注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良好氛围。借《食品安全法》和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出台实施的时机,通过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周、召开全市食品企业宣贯会议、举办全市质监系统“鲁星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知识竞赛等形式,对这两部法律进行集中宣贯和落实,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者的质量主体意识和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作者:李贺 来源:山东质监局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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