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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县质监局开展对检验机构的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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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强对检验机构的管理,规范检验服务行为,维护检验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检验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浙江省绍兴县质监局依据《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我县辖区内的各类检验机构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活动,主要由稽查大队负责开展。执法人员对检验机构的检查,重点对以下五方面进行了检查:

  一、检查检验机构是否通过计量认证合格。根据条例规定,检验机构从事检验服务活动,应对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计量认证合格;未经计量认证合格,不得从事检验服务活动。在此次检查中,执法人员查处了一家未经计量认证合格,擅自从事检验服务活动的检验机构。责令其整改,对直接负责人进行教育并立案处罚。

  二、检查检验机构的检验设备台帐是否齐整。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大部分检验机构的检验设备台帐都比较齐整,均能按时校正检定。对于少量检验设备存在超期未检的问题,执法人员责令其整改,尽快进行检定。

  三、检查检验机构的场所、工作环境等是否符合检验要求。执法人员通过检查发现,新成立的和规模较大的检验机构都能符合相关要求,检验场所和工作环境保持干净整洁,对检验有湿度、温度等要求的实验室都能做到合乎要求。而相对的规模较小且陈旧的检验机构存在检验场所卫生、干湿度、温度等条件不符合要求的问题,执法人员责令其整改,整改完成后向我局上交整改报告,绍兴县质监局再对其进行复查。

  四、检查检验机构是否存在超检验范围检验的行为。检验机构经过计量认证合格后,按照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核定的检验服务项目从事检验服务活动,不得超越检验服务项目范围。执法人员根据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核定的检验服务项目,对照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检查是否存在超范围检验的问题。检查发现,检验机构均在核定的检验服务项目范围内开展检验服务活动,不存在超范围检验的情况。

  五、检查检验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存在伪造、变造检验报告的行为。执法人员要求检验机构提供检验人员的检验资格证,检验机构均能提供。执法人员同时随机抽取了数份检验报告,检查后发现,有些检验报告存在数据错误、文书形式不规范等问题,执法人员当场指出问题所在,责令其整改。

  通过此次对检验机构的专项检查,总体来说,情况良好,基本上各类检验机构能照章办事、公正检验、合理收费。对部门检验机构存在的一些问题,我局执法人员责令其整改,情况严重的,对其立案查处。通过此次检查整顿整改,扫除了存在的问题,有利于检验机构合理合法开展检验服务,促进检验服务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作者:佚名 来源:绍兴质监局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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