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份案卷的整体质量不错,但一份案卷的封面填写不规范,一份证据比较单一,没有足够的说服力。”日前,在湖北省咸宁市质监系统行政执法暨案卷评查研讨会上,该省质监局法规处处长牛国权如是说。
据统计,去年下半年到今年上半年,该市质监局共查处各类案件499起,涉及质量、计量、标准、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认证、代码7大类。今年4月,咸宁市质监局发出通知,要求严格按照《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对一年来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全面自查。
为了保证案卷评查不走过场,该局结合实际制定了《咸宁市质监局行政处罚案卷检查评分一览表》。通过一个多月的自查,该局发现,虽然案卷质量有所进步,能够做到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但也暴露了文书制作不规范、证据链薄弱、自由裁量权把握不准、随意执法等问题。为了彻底解决这些问题,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办案质量,咸宁市质监局召集所属6县市质监局的分管局长等相关人员20多人汇聚赤壁市,请该市人大、法院、法律专家等,对随机抽取的35份案卷逐一点评,指出了案卷存在的5大类问题:一是有些属于听证范围的案件,未向行政相对人告知听证权利。二是有些单位执法文书签字、送达出现漏洞,没有记载送达结果。三是有的对案件的减免处罚没有进行第二次案审程序。四是部分调查笔录上没有明确表明执法人员的身份。五是有些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做出以后,未将处罚决定执行完毕就结案。
咸宁市质监局局长莫炳红强调指出,此次评查的35份案卷,虽然只有一份不合格,但案卷评查就是要查找质监系统在行政执法和案卷制作方面存在的不足,发现问题,认清差距,积极整改,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行政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