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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实施方案》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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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6日,在长江水运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财政部、交通运输部与沿江七省二市人民政府共同签署《推进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利用五年左右时间,通过推进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使川江及三峡库区船型标准化率达到75%以上,三峡船闸的通过能力提高10%以上,长江干线货运船舶的平均吨位达到1,000载重吨以上,船舶安全技术性能明显提高。

  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工作从2009年10月1日开始至2013年12月31日,实施范围为长江干线运输船舶和长江主要支流干支直达运输船舶。针对长江不同区域的特点,交通运输部门将采用不同的政策推进船型标准化工作。

  对于川江及三峡库区,以提高三峡船闸的通过能力和库区船舶安全、环保性能为主要目标和切入点,严格禁止新建非标准船进入三峡库区,采用主尺度加技术方案的形式推广标准船型。对现有的非标准船,特别是安全、环保方面达不到新规范要求的船舶加快更新改造。禁止小吨位船舶通过三峡船闸,鼓励其提前退出航运市场。从2013年1月1日起,禁止600总吨以下商船通过三峡船闸。从2013年1月1日起,禁止生活污水排放达不到规范要求的客船(含载货汽车滚装船)以及单壳油船、单壳化学品船进入三峡库区航运市场。

  对于长江中下游非限制航段,采用引导的方式推广标准船型,依托骨干航运企业开发主流船型的技术方案,通过示范作用,引导市场船型逐步向标准化方向发展;研究提高中下游船舶的技术要求,通过技术手段促进船舶环保、安全性能的提升。

  为实现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 (0)(0)评论此篇文章其它评论发起话题相关资讯财讯社区请输入验证码
(0)的目标,《方案》提出,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和地方政府筹集专项资金,制定经济鼓励政策,用于现有船舶的更新改造和淘汰。政府引导资金将用于发放鼓励过闸小吨位船舶提前退出航运市场的补贴,鼓励长江干线老旧船舶提前退出市场的补贴,三峡库区现有客船、液货危险品船改造或拆解的补贴,以及标准船型科研及推广经费。

  上述政府引导资金,除标准船型科研及推广经费外,由中央和地方按照各50%的比例承担。中央补贴资金由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落实,地方承担的补贴资金由省级政府负责落实。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交通报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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