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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进口油脂贸易合同中的0.1与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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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张家港检验检疫局统计,今年1—6月份,发现外商在50批进口油脂的合同中将游离脂肪酸定为0.1%max,这将导致国内收货人丧失大量的索赔权。

  据了解,游离脂肪酸是重要的品质指标,它易与空气中的氧发生氧化作用,从而使油脂产生哈喇味。游离脂肪酸也是造成油脂变坏的根本原因,因此油脂中游离脂肪酸含量越少越好。在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国内油脂收货人,在与外方签订合同时要将游离脂肪酸的指标定为0.10max为宜,0.1与0.10虽然数值相等,但是精确度存在区别,指标为0.1的贸易合同会使国内收货人丧失大量的索赔权。

作者:张强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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