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6月份以来,浙江省温岭市质监局对全市范围内6家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和1家气瓶检验单位进行了多次执法检查,特别是在台州质监局对温岭一家充装单位检查发现存在充装超期、报废气瓶后,该局再次对气瓶充装单位和检验站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对有无使用超期钢瓶、报废钢瓶充装,有无粘贴警示标签、充装标签,检验机构是否对超过标准规定使用年限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气瓶进行检验,有无做破坏性报废处理等等。
据统计,6家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1-6月共送检气瓶6万多只,其中6月份8000余只;钢瓶检验站检修气瓶1-6月近10万只,其中6月18000多只,报废气瓶1-6月1000多只,其中6月600只左右。按照气瓶充装单位只能充装自有产权气瓶,不得充装技术档案不在本充装单位的气瓶的要求,各气瓶充装单位已购进新气瓶,部分新气瓶已经到位,气瓶用户向气瓶充装单位租赁气瓶使用的工作将在7月份全面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