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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监局公布湿巾产品抽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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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日,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了2009年第2季度一次性湿巾产品抽查结果,共抽查本市33家生产企业、8家经销企业以及23家餐饮企业生产、经销和使用的73批次一次性湿巾产品。经检验,合格60批次,不合格13批次,不合格产品均为本市企业生产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国家标准GB15979-2002《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GB/T20808-2006《纸巾纸(含湿巾)》以及经备案的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质量明示担保,对抽查产品的细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真菌菌落总数、致病性化脓菌(绿脓杆菌、溶血性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以及标识等5项安全卫生指标进行了检测。

  抽查发现,上海诗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优诗美”牌200mm×160mm×10片/包洁肤柔湿巾(生产日期:2009-05-03)产品被检出细菌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实测细菌菌落总数>6000cfu/g,超过国家标准限值的30倍以上)。微生物指标是一次性湿巾产品最主要的卫生指标。消费者使用一次性湿巾产品主要是为了清洁和消毒,微生物超标的湿巾产品不仅起不到清洁消毒作用,反而会造成新的污染,严重影响产品的使用功能。

  标识缺项是本次一次性湿巾抽查中发现的另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抽查发现,有12批次产品因未标示产品名称、执行标准号或产品生产日期无法辨别等被判不合格。此外,另有21批次产品存在标识标注不规范的现象,如:引用作废标准、产品生产日期标示不规范、未按企业标准要求标示产品规格、使用注意事项等。

  针对本次一次性湿巾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市质量技监局已要求有关区县质量技监部门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有关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进行处理,责令其立即停止不合格产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限期整改。同时市质量技监局将组织执法人员对有关企业的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继续销售不合格产品的企业依法严肃处理,确保广大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此外,本次抽查有21批次综合判定为合格的产品也存在标识不规范的情况,对此,我局已要求有关质检机构在出具给企业检验报告中作出了改正提示,请相关企业提示,加以改正,我局将以后的跟踪抽查中对企业的改正情况进行检查。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质监局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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