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新的《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后,食品生产许可程序变动很大,为帮助食品生产企业早获证、早受益,安徽省宣城市质监局积极协调工商部门开展并联审批,节省企业办证时间。
新的《食品安全法》实施前,食品生产企业需先办理卫生许可证(前置审批)、营业执照后才能申请生产许可证。《食品安全法》实施后,取消了卫生许可证(前置审批)办理程序,由哪个部门来前置审批暂时不能明确。针对这种情况,宣城市局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专题向市政府汇报,主动开展协调,采取和工商部门并联审批的办法,为企业及时办理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解决了一批新办企业的燃眉之急,受到企业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