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起,我国仅对家用电冰箱、房间空调这两种产品率先实行能源效率标识制度。2007年3月起,又对电动洗衣机和单元式空调这两种产品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管理。目前,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管理的产品种类还比较少,只是对家用电器中的部分产品实行.我国能效标识制度自2005年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的节能效果。据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能效标识管理中心统计,空调和电冰箱实施能效标识制度两年多来,累计为国家节电37亿千瓦时。这次修改节能法,将能效标识管理作为一项法律制度确立下来,有利于这一制度的推行。
大部分国内品牌的电冰箱、空调部分产品上已经贴上了中国能效标识,标明了从1级到5级的不同能效等级,贴能效标识的品牌比月初时多了些。目前各空调、冰箱厂家有的已采用了中国能效标识,有的暂时还没有。
能效标识是附在产品或产品最小包装物上的一种信息标签,用于表示用能产品的能源效率等级、能源消耗量等指标。目前已有100多个国家实施了能效标识制度。为蓝白背景的彩色标识,分为1、2、3、4、5共5个等级,等级1表示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最节电,即耗能最低;等级2表示比较节电;等级3表示产品的能源效率为我国市场的平均水平;等级4表示产品能源效率低于市场平均水平;等级5是市场准入指标,低于该等级要求的产品不允许生产和销售。
《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分别规定了对未按规定标注能源效率标识,未备案能源效率标识,使用的能源效率标识样式和规格不符合规定要求,以及伪造、冒用、隐匿能源效率标识等行为的法律责任及相应处罚。处罚措施主要包括责令限期改正,通报和罚款。
中国标准研究院已公布了热线电话(010—58811738)和网址(www.energylabel.gov.cn),消费者如发现购买产品与其所标注的能效标准不符,均可打电话或上网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