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广实施机动车和车用燃油国IV标准,加强环境保护,确保第26届大运会在深圳市顺利举行,2009年6月25日,由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负责起草的《车用汽油》、《车用柴油》和《车用尿素溶液》三个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规范通过专家评审,深圳市质监局副局长邝兵出席评审会议并致辞。
评审组由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清华大学大气污染与控制研究所、中山大学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广东省石油化工研究院、深圳市环境保护局、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深圳海润德润滑油有限公司等单位的7名专家组成,清华大学大气污染与控制研究所所长担任评审组组长。评审组一致认为,三个技术规范在借鉴国内外先进标准的同时,紧密结合深圳市实际情况,具有较强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三个技术规范对于促进深圳市车用燃油质量升级,推动深圳市机动车实施国IV排放标准,改善城市大气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各评审专家一致同意通过《车用汽油》等三项技术规范的评审。
深圳市质监局邝兵副局长在致辞中指出,2009年深圳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机动车和车用燃油要全面实施国IV标准,他要求市检测院尽快根据评审意见对上述三个技术规范进行修改,形成报批文件,同时,深圳市质监局相关处室要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按深圳市政府统一部署推广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