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党组关于做好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单位整改落实“回头看”工作的统一部署,从6月25日起,国家质检总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回头看”3个巡回检查组,分赴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国家认监委、国家标准委,国家质检总局各司(厅、局),各直属挂靠单位开展巡回检查(抽查)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巡回检查组将按照中央重点检查整改落实“回头看”的四个方面主要内容,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对照各单位“分析检查报告”,特别是“整改方案”,对整改落实“回头看”的总体情况进行巡回检查(抽查)。国家质检总局巡回检查组将随机确定抽查单位,采取查阅文件材料,实地考察,个别访谈,召开党员群众座谈会,设置热线电话等多种方式进行检查(抽查)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3个巡回检查组分别由总局人事司、机关党委、监察局负责人任组长,国家认监委、国家标准委,国家质检总局各司(厅、局),各直属挂靠单位有关干部任组员。整个巡回检查(抽查)工作拟于7月初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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