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性贸易壁垒使我国无法真正享有加入WTO的贸易利益。造成这种格局有内外两方面原因。外因是技术性壁垒“门槛”愈来愈高。欧盟对氯毒素残留量的标准规定为0.1~0.3ug/kg,远远超过日本50ug/kg的标准,超过美国4~5ug/kg的标准,而事实上,甚至欧盟国家自己的产品也达不到这个标准。内因方面,我国出口产品技术含量较低。据专家估计,我国产品质量实际水平落后于发达国家10-20年。另外,目前我国许多企业对国际通用的国际标准和技术管理措施知之甚少,再加上技术贸易壁垒本身的不透明性,使我国出口面临很大的困难。
专家建议,必须从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角度去考虑跨越技术性贸易壁垒。而在此过程中,政府应起主导作用,企业应积极配合,共同努力打造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坚盾”和“利矛”。从短期来看,首要任务是打造“坚盾”,即构建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对策体系,包括建立专门的技术贸易壁垒数据库、积极参与标准制定等。今年1月13日,科技部宣布,根据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要技术标准研究”中的《技术性贸易措施战略与预警工程方案》,中国建立部门协调、行业主导、企业参与、科技支撑的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系统,可分三个阶段进行:一到两年内,在重点行业建立预警系统,实现快速应对;三至五年内,提高重点行业标准水平,由被动应对转为主动应对;五到八年内,整体打造适应市场经济与国际化的中国标准,实现战略应对。3月1日,商务部制订的《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开始施行。4月1日,商务部发布的《当归提取物》等六项推荐性外经贸行业标准开始实施,这接二连三的强力举措表现出中国政府的决心。
从长期来看,我们根本的任务是打造“利矛”,即提升我国产品的质量和档次是最终冲破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根本保证,也是我国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经济的发展已充分证明,靠廉价劳动力、靠卖原材料、靠仿造、靠为外国品牌“组装”,永远都成不了“大气候”,没有核心技术,没有自主知识产权,必定受制于人。只有通过技术创新,多拿“专利”,有自己说了算的“标准”,才能变被动为主动,真正打造民族品牌。将这种“坚盾”和“利矛”的配合使用,相互协调,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