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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统一实施加油机计量监督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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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7月1日起,安徽省范围内用于成品油销售的加油机经强制检定合格后,除颁发检定证书外,还应在加油机上加挂安徽省质监局统一制作的《加油机计量监督标牌》。

  为加强对在用燃油加油机的计量监管,便于消费者识别燃油加油机的计量监管状况,安徽省质监局决定对全省范围内各类加油站(点)在用的加油机实行计量监督标牌管理。标牌内容包括强制检定合格标志、防作弊功能信息、检定证书编号、有效期、检定单位、检定人员、投诉举报监督电话等内容。标牌外壳由执行强制检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一次性粘贴在每台加油机显示面上方的显著位置。标牌内容由执行强制检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在每次检定合格后负责填写,并放入标牌外壳中,标牌内心内容应与加油机和检定证书相对应。同时,加油机型号和编号按照对应的每台加油机上的铭牌内容填写,有无防作弊功能明确标示,检定证书编号、有效期、检定单位和检定人员按照对应的检定证书内容如实填写。

  据悉,此前对加油机检定合格后加贴的检定合格标志,可延续使用到2009年9月30日。10月1日后,全省所有在用并经检定合格的加油机一律按该通知规定,实施统一的《加油机计量监督标牌》管理。

作者:李辉 郭明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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