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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举行聚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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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6月17日,由中国电子质量管理协会主办的2009电子污染防治英雄会——聚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在北京举行。

  国家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副司长李新民、处长钟斌,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黄建忠处长、国家财政部综合司收费基金处邱江涛处长、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体改所研究员常健,中国电子质量管理协会秘书长、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所长胡燕,中国电子质量管理协会常务副秘书长杨智宝、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副院长马德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已经2008年8月20日国务院第23次常务会议通过,2009年2月25日公布,并将于 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实施和生产制造企业、回收处理企业的自身利益、运作管理休戚相关;政府各主管部门也非常希望在充分听取大家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下一步政策。

  因此,本次活动是废旧回收处理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生产制造企业、回收处理企业、第三方科研机构、相关行业协会共同参加的深层对话。针对目录制定、基金征收、补贴发放、回收处理资质认定等开展了主题辩论,通过辩论探讨目录制定的原则、首批目录范围;探讨基金征收和监管机制、征收标准,如何才能用最小的成本,实现最大化的环境利益;探讨补贴发放原则和途径,使之最有效地促进绿色回收和处理;探讨通过行政许可、行业规划规范废旧电子电器产品回收处理行为落脚点,即:管什么、管到什么程度?另外针对信息系统建立以及电子废弃物处理产业前景进行了分析。

  会上来自通用、诺基亚、摩托罗拉、戴尔、电信研究院、中国家电研究院、天津和昌、北京华星、山东中绿、辽宁华兴等的辩手以及海信、爱普生、兄弟、佳能、伟翔等相关企业及上海家电维修协会、韩国电子商会、RIM、上海交通大学、清华大学、人民大学的代表畅所欲言,各抒己见。

  通过辩论,生产企业、回收企业、行业协会等各方充分表达了自己的观点,相信尽管通过一次研讨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但肯定会更加接近问题的解决;相信主管部门会协调利益相关方,制定出可行的、符合中国国情并兼顾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配套支撑政策。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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