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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新型煤炭工业体系 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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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同志们:

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全国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经济发展中不合理、不健康的因素得到有效抑制,国民经济增长趋向平稳,初步缓解了煤电油运紧张的局面。在这样的形势下,经国务院批准,我们召开全国煤炭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就是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煤炭工业发展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分析当前煤炭形势,剖析煤炭工业存在的深层次问题,研究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配套政策和措施,促进煤炭工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国务院对这次会议的召开很重视,下午将在中南海召开座谈会,曾培炎副总理将出席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希望与会代表集中精力,把会议开好。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全面把握煤炭工业形势,充分认识构建新型煤炭工业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煤炭是我国的主体能源,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煤炭工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为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基础能源保障。“九五”期间,受亚洲金融危机和国内外市场变化影响,煤炭工业遇到了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煤炭市场严重供大于求,煤价下降,货款收不回来,职工收入大幅度下降,全行业陷入困境。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煤炭行业相继实施关井压产、减人提效、调整结构、改革改制等一系列举措,在企业办社会负担很重,资源、环境欠账严重,许多历史遗留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情况下,靠挖潜改造,做出了巨大奉献,保障了基础能源的需求。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一度缓解的煤电油运供应再度紧张。针对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及时作出了一系列宏观调控决策。煤炭行业识大体,顾大局,积极贯彻和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措施,发扬特别能战斗的精神,努力增产增销,基本保障了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总的来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煤炭产量持续增长,已经跃居世界第一位,实现了“一番保两番”的目标;煤炭企业联合、重组和集团化建设步伐加快,产业集中度有所提高;煤矿生产力水平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条件有所改善;煤炭加工转化、资源综合利用和矿区环境治理等日益得到重视,经济形势逐步向好的方向发展。

2004年,煤炭行业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创造了历史最好水平。全国煤炭产量19.56亿吨,同比增加约2.9亿吨,增长17.3%;原国有重点煤矿采煤机械化程度达到81%,同比提高5个百分点;国有重点煤矿回采工作面单产达到41351吨,同比增加3298吨,是过去十年平均增加水平的3倍多;原煤生产人员效率3.739吨/工,同比提高10.1%;百万吨死亡率为3.1,同比下降0.7,国有重点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下降到0.93;全国煤炭出口8592万吨,同比减少717万吨,下降7.7%;规模以上煤炭企业补贴后实现利润309亿元, 其中原中央财政煤炭企业补贴后盈利79.57亿元,同比增盈45亿元;规模以上煤炭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401元/月,比上年增加287元/月,上升25.8%。

今年上半年,煤炭工业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全国原煤产量9.4亿吨,比上年同期增长9.7%;商品煤销量完成9.15亿吨,增长11.5%;煤矿百万吨死亡率2.794,同比减少0.223。 6月末,煤炭社会库存1.15亿吨,处于正常水平。

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由于受传统发展观的影响,煤炭工业基本上走的是一条低层次的发展道路,存在着结构不合理、增长方式粗放、安全事故多发、资源浪费严重、环境治理滞后等突出问题,发展中面临着安全、资源、环境和人才短缺的巨大压力。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构建新型煤炭工业体系,促进煤炭工业的健康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现实而具有深远影响的重要任务。

(一)解决资源保障程度低、浪费严重问题,维护后代的发展权力,迫切需要构建新型煤炭工业体系

我国煤炭资源比较丰富,但资源赋存较差,人均占有量少,保障程度低,浪费和破坏严重。现已探明煤炭保有储量1万亿吨,位居世界第三,但按可供开采的煤炭资源计算,人均占有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我国煤炭资源总量中,已发现资源量仅占资源总量的13%。在尚未利用的资源量中,可供建井利用的精查资源量仅占12%;详查资源量占26%;普查资源量占41%。目前,可供大中型矿井利用的精查储量仅300亿吨左右。据估算,到2010年精查储量缺口约为500多亿吨,到2020年约为1250亿吨。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时期,市场经济体系不规范,出现了开发秩序混乱现象;煤炭管理机构变动频繁,政府监管力量薄弱;企业竞争激烈,资源开采挑肥丢瘦;小煤矿唯利是图,生产方式落后等,致使资源浪费和破坏严重。全国煤矿平均资源回收率在30%~35%,资源富集地区的小型矿井资源回收率仅为10~15%。特别是最近几年煤炭价格上涨,部分煤炭企业急功近利,采厚弃薄,采易弃难,造成资源损失浪费严重。一些可供建设大型煤炭基地的整装煤田被肢解分割,大型煤炭企业后备资源缺乏。我们应该看到,资源是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自然资源并非取之不尽,用之不竭,面对不可再生的资源,绝不能“吃祖宗饭,断子孙路” ,现在丢失和浪费一吨煤,都将对后人造成无法挽回的影响。因此,构建新型煤炭工业体系,强化煤炭资源的勘探、开发和监管,有效解决资源管理中暴露出的上述问题,促进煤炭资源的合理有序开发,提高资源保障能力,是缓解资源约束矛盾,实现可持续发展,维护后代发展权力的必然选择。

(二)解决结构不合理、产业集中度低问题,保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求,迫切需要构建新型煤炭工业体系

我国煤矿组织结构不合理,产业集中度低,市场稳定性差。集中表现在:矿井数量多,单井规模小。目前,全国各类煤矿2.8万处,平均生产能力约7万吨。其中,生产能力1万吨及以下的占41%,9万吨以上的仅占8%。缺乏一批对全国煤炭供需平衡和市场稳定具有一定调节能力的特大型煤炭企业,导致市场竞争过度。美国经济学家迈克尔·波特经过大量实证调查后得出结论:在一个相对统一的市场中,如果生产相同产品的前四位企业的市场占有率(集中度)的总和低于40%,则该行业内极可能会出现无序竞争的现象。2004年,我国最大的8家煤炭企业总产量仅占全国产量的20.68%;前4家煤炭企业的集中度只有15%左右,远低于世界主要产煤国家的水平(澳大利亚46%,美国51%,南非87%,印度占89%)。长期以来,煤炭行业重开采轻加工、重生产轻利用,致使煤矿产业、产品结构不合理。2004年,全国煤炭入洗率在35%左右,资源综合利用率为42%,煤系共生、伴生20多种矿产,绝大多数没有利用。我国煤矿生产技术和装备水平低。全国煤矿非机械化采煤占60%左右,乡镇及个体煤矿约有一半靠原始生产方式开采,全国有200多万矿工还在从事手工采煤。煤矿职工队伍素质低,专业技术人员匮乏。据调查,30万吨以上大中型煤矿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62.67%,大专以上占5.44%,高级工程技术人员仅占3‰;30万吨以下小型煤矿中,中专以上职工平均每矿不到3人。多数煤炭企业专业人才补充量不足需求的10%。县以上国有煤矿中,96%的企业缺乏机电人才,88%的企业缺少采矿人才。由于企业组织结构上存在的差距,我国煤矿市场稳定性差,煤多时竞相压价,恶性竞争;煤炭紧张时,不顾市场承受能力,煤价上涨过快,小煤矿一哄而起,死灰复燃,造成市场波动极大,既不利于用户的经营,也不利于煤炭工业的健康发展。实践表明,落后的生产力水平,已经成为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和煤炭有效供应、促进煤矿健康发展的主要障碍。构建新型煤炭工业体系,提高产业集中度,提高技术水平,提高员工素质,是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三)解决煤矿事故多发、安全形势严峻,切实维护矿工生命财产安全,迫切需要构建新型煤炭工业体系

我国煤炭产量约占世界煤炭产量三分之一,但煤矿死亡人数却占世界的80%左右。尽管我国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逐年下降,但事故死亡人数居高不下,百万吨死亡率明显高于世界主要产煤国家水平,重、特大事故还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乡镇煤矿办矿标准低,事故多发,死亡人数占全国煤矿的70%以上;大中型煤矿拼设备、超能力生产现象严重。煤矿事故频发,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重大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影响。煤矿事故频发,是煤炭工业长期负重爬坡,各种矛盾积累的集中反映。既有煤炭赋存和开采条件差,高瓦斯和瓦斯突出矿井多,瓦斯突出机理等许多重大技术难题需要研究等因素,又有安全技术标准低,产业层次低,生产力水平低,从业人员素质低,煤炭法律政策环境不完善,执法不严和安全投入严重不足等因素。因此,通过构建新型煤炭工业体系,采取综合措施治理煤矿安全,对有效遏制煤矿事故多发的被动局面,实现煤矿安全形势的根本好转,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四)解决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严重问题,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迫切需要构建新型煤炭工业体系

我国煤炭的开发、生产和利用,带来了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煤炭开采破坏了地表、地下水系,加剧了水资源的匮乏,煤矿开采每年排出地下水约22亿立方米,影响区域地形、地貌和植被生长。因煤炭开采造成的土地塌陷面积已达40万公顷;煤矸石累计堆存近40亿吨,占用土地1万多公顷,且每年仍以200~300公顷的速度增加。我国煤矿年排放瓦斯120亿立方米,平均利用率不到20%;因煤炭燃烧每年排放的烟尘超过1000万吨、二氧化硫近2000万吨,分别占全国排放总量的70%、75%,燃煤产生的二氧化碳占全国排放总量的75%左右。目前,这些问题很严重,并随着产量增加越来越突出,有的地方已威胁人类的生存。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环境质量的价值越来越重视,煤炭工业越来越感受到生态环境的严重压力。因此,构建新型煤炭工业体系,发展煤炭循环经济,实施清洁生产和矿区生态建设,将煤炭生产和消费活动对自然资源的需求和生态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努力解决好经济发展与环境制约的矛盾,显得尤为重要。

总之,建立新型煤炭工业体系,是新的历史条件下解决煤炭工业存在诸多问题、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是煤炭工业落实科学发展观、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必然选择。我们一定要站在历史和时代的高度,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对构建新型煤炭工业体系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全面推进煤炭工业的健康发展。

二、认真贯彻落实《若干意见》,切实抓好构建新型煤炭工业体系的重点工作

最近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了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型煤炭工业体系,推动煤炭工业逐步走资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和可持续的发展道路。以国务院名义颁布全面促进煤炭工业发展的文件,这在新中国煤炭工业史上还是第一次,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煤炭工业的高度重视和对煤矿职工的深切关怀,预示着煤炭工业辉煌的前景和美好的未来。

《若干意见》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的时代条件下,在认真研究世界煤炭工业和我国煤炭工业的发展规律,总结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吸纳近年来煤炭工业改革发展理论和实践探索成果的基础上,制定的一个带有全局性、方向性和根本性的纲领性文件,全面、系统、高屋建瓴地指明了煤炭工业的发展道路、实现途径和主要措施等。
构建新型煤炭工业体系,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强化规划和管理,合理开发和利用煤炭资源

煤炭资源的有效供给是煤炭工业能否健康发展的决定性因素。针对当前煤炭资源开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资源勘探、开发和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努力构建保障节约型煤炭资源开发监管体系。

一是要强化资源的规划管理。要依法科学合理划定煤炭资源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严格按国家规划有序开发。要建立煤炭资源战略储备制度,对特殊和稀缺煤种实行保护性开发。要理顺矿业权管理与煤炭发展规划的关系,矿业权设置要和煤炭生产开发规划相衔接。

二是要加大煤炭资源勘探力度。国家要建立煤炭地质勘探周转资金,负责投资完成煤炭资源的找煤、普查和必要的详查。要统一管理煤炭资源一级探矿权市场,实行煤炭资源二级探矿权和采矿权市场化转让,转让收入用于煤炭资源勘探,实现滚动发展。健全煤炭地质勘查市场准入制度,提高地质勘探精度,保障地质勘查质量,为合理规划和开发煤炭资源奠定基础。

三是合理有序开发煤炭资源。要逐步形成矿业权价款市场发现机制,实现矿业权资产化管理。保障矿区井田的科学划分和合理开发,形成有利于保护和节约资源的煤炭开发秩序。加快修订煤矿设计规范,严格开采顺序、开采方法和开发强度管理,禁止越层越界和乱挖滥采。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开采难采煤层和极薄煤层。

四是保护节约和合理利用煤炭资源。要建设促进煤炭资源节约的体制和机制,实行资源回收率和最低技术水平准入标准,完善政府调控手段,形成有利于节约煤炭的市场环境和长效机制。建立煤炭资源回收率专项检查制度,纠正和查处资源浪费行为。完善煤炭资源有偿取得和资产化管理制度,改革资源税费计征办法,将矿井资源储量、回采率与资源税费直接挂钩,并健全煤炭生产企业资源储量管理机构,落实储量管理责任,促使煤炭企业节约煤炭资源。

(二)加快结构调整,保障煤炭的稳定供应

加快大型煤炭基地建设,是增强煤炭工业发展后劲、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措施。要认真落实国务院“重点支持大型煤炭基地建设,促进煤电联营,形成若干个亿吨级煤炭骨干企业”的决策,加快神东、陕北、晋中等13个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形成稳定可靠的商品煤供应基地、煤炭深加工基地和出口煤基地。国家继续从中央预算内投资(或国债资金)中安排资金,重点支持大型煤炭基地建设。支持有条件的煤炭企业上市融资,按照国家规定发行企业债券,筹集建设资金,加快建设和发展。

加强煤炭运输协调和运力建设,是保证煤炭供应的一项长期而又紧迫的任务。我国资源赋存与经济发展呈逆向分布,西煤东运、北煤南运的格局将长期存在。要加大投资力度,改革铁路和港口投资体制,鼓励企业法人、非公有资本参股建设和管理,抓紧建设和改造山西、陕西、内蒙古西部出煤通道和北方煤炭下水港口,鼓励煤电一体化发展,加快大型坑口电站建设,从根本上缓解交通运输对煤炭供给的制约。

培育大型煤炭企业集团,是提高产业集中度,增强煤炭供应能力的重要举措。要积极推进煤炭企业的战略性重组,打破区域界限,优化资源配置,鼓励和支持优势企业开发利用煤炭资源,培育和发展跨区域的煤炭企业集团。打破行业界限,鼓励不同行业企业联合开发利用煤炭资源,实行煤电联营、煤运联营、煤炭与其他相关产业联营,尤其是要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发展坑口电站,培育和发展煤、电、路、港一体化的跨行业企业集团。打破所有制界限,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多种经济成分相互参股,培育和发展跨所有制的煤炭企业集团。

推进煤矿装备现代化、系统自动化、管理信息化,是建设高产高效矿井的主要途径。要大力推进煤矿机械化,淘汰落后的技术装备与工艺,实现装备升级,推动科技进步。要通过关键技术自主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技贸结合、合作制造、市场换技术等多种方式,提高煤炭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和制造能力,促进重大装备制造国产化。

规范煤炭市场秩序,是保证煤炭供应的重要环节。要深化煤炭流通体制改革,完善电煤价格形成机制。加快建立以全国煤炭交易中心为主体,以区域市场为补充,以网络技术为平台,有利于政府宏观调控,市场主体自主交易的现代化煤炭交易体系。严格煤炭经营企业资格审查,取缔无证非法经营活动,清理煤炭运销环节乱收费、乱罚款,依法打击掺杂使假等不法行为。

(三)坚持综合治理,促进煤矿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安全生产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之义。煤炭既是高危行业,又是一个产业集中度非常低的行业。尽管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逐年下降,但重特大事故多发,安全形势仍然十分严峻。《若干意见》强调要把安全生产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改善安全生产状况的决心,对煤矿职工的关爱,“以人为本”首先是以人的生命为本,要时时刻刻把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

一是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提高监察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强化煤矿安全执法检查。落实地方人民政府煤矿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地方人民政府领导分工联系本地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强化煤炭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落实法定代表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煤炭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机构派驻制度,严格执行煤矿领导干部下井带班作业制度。严格外包工程队伍资质管理和现场管理。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二是加大煤矿安全投入。按照“企业负责、政府支持”的原则,完善中央、地方和企业共同增加煤矿安全投入的机制。各类煤矿要按有关规定的上限提取生产安全费用。国家继续从预算内投资(国债资金)中安排资金支持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对国家支持的煤矿安全改造项目,地方财政要积极安排配套资金,专项列支,并与中央资金同时到位。各级财政、审计和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确保煤矿安全资金专款专用,安全改造项目顺利实施并发挥效用。

三是提高瓦斯防治技术水平。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要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组建国家瓦斯治理和利用、煤层气工程研究中心,加强瓦斯防治科技攻关,加快瓦斯灾害监测预警、应急救援、瓦斯煤尘防爆、瓦斯抽采利用技术的研究。要认真贯彻落实《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总体方案》和《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实施意见》,尽快使煤矿瓦斯治理取得明显成效。财税部门要尽快制定实施办法,对瓦斯(煤层气)抽采和利用实行税收优惠。煤炭企业要严格高瓦斯和瓦斯突出矿井的管理,建立健全危险源辨识技术体系、瓦斯抽采和监测监控体系、灾害预警救援体系,切实防范重特大瓦斯事故的发生。

四是提高煤矿职工队伍素质。建立和完善企业职工培训制度,组织和引导企业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全面提高煤矿职工队伍特别是采掘工人的素质和安全生产技能。对煤矿负责人和主要工种依法实行强制性安全培训。实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对煤矿采煤等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实行职业准入,持证上岗,严格技术岗位人员配备标准。教育部门要加强与煤炭行业的合作,将煤炭行业有关专业纳入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和培训计划;要与大型煤炭企业合作,尽快恢复或设立一批煤炭职业技术学校。要通过设立煤炭专业奖学金,减免学费等措施,鼓励学生报考煤炭专业院校。

(四)加强综合利用与环境治理,推进煤炭循环经济发展

推进煤炭循环经济发展,要求树立科学发展观和经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理念,以资源价值最大化和综合效益最大化为目标,全面提高煤炭综合资源利用率及相关产品的附加值,把对资源的一次性外延式开发,转变为循环内涵式开发,实现污染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

推进煤炭综合利用和洁净煤技术产业化发展,是建立循环经济体系的重要手段。大力发展洗煤、配煤和型煤技术,稳步实施煤炭液化、气化工程,加快低品位、难采矿的地下气化等示范工程建设,采用先进的燃煤和环保技术,提高煤炭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要促进煤矸石、煤泥、煤层气、矿井排放水以及与煤共伴生资源的综合开发与利用。鼓励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在煤炭生产开发规划和建设项目申报中,必须提出资源综合利用方案,并将其作为核准项目的条件之一。

保护和治理矿区环境,是建立循环经济体系的保障。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要严格实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要加强矿区生态环境和水资源保护、废弃物和采煤沉陷区治理。研究建立矿区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明确企业和政府的治理责任,加大生态环境治理投入,逐步使矿区环境治理步入良性循环。

合理用煤、节约用煤和有效用煤,是建立循环经济体系的内在要求。要抓紧完善产业政策和产品能耗标准,限制高耗能工业的发展。优化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鼓励发展新能源,努力减少和替代煤炭使用。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推广先进的节煤设备、工艺和技术。利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在全社会形成节约用煤和合理用煤的良好环境。

(五)完善法规政策,提高煤炭工业宏观调控水平

完善法规政策,是保证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治本之策。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煤炭法制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但是,有些规定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立法上的空白点依然存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煤炭工业法制建设,完善煤炭工业的法律政策体系,依法行政,不仅意义深远,而且十分紧迫。

抓紧修订《煤炭法》和《矿产资源法》,完善配套法规,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煤炭法规体系。尽快修订煤炭产业政策,完善办矿审核制度,严格准入标准。制定严格的煤炭资源消耗、污染物排放等标准,促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推动煤炭产业升级。加强煤炭执法队伍建设,依法规范煤炭市场秩序,为各类煤炭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要研究煤炭行业发展政策,切实减轻煤炭企业负担。研究加快分离煤炭企业办社会职能的政策,加快分离煤炭企业办社会职能。制定合理的税收政策,清理和取消各类不合理基金和收费,整顿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进一步完善投资体制改革和相关政策,提高投资效率,鼓励企业法人、非公有资本参与煤炭、港口、铁路的建设。在完善煤炭成本核算制度的基础上,研究建立煤炭产业积累煤矿衰老期转产资金制度,筹集资金专项用于发展接续产业和替代产业。

要提高矿工的劳动保障水平。大力推进煤矿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改善作业环境,减轻劳动强度。改革煤矿工作制度,尽快实行四班六小时工作制。加强对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监督检查,做好煤矿尘肺病等职业病的防治工作,保护矿工身心健康。制定煤炭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办法,全面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

要增加煤矿职工收入,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要根据井下矿工的劳动强度和风险、生产环境等情况,制定或提高煤矿工人艰苦岗位津贴标准,提高矿工入井津贴标准。各类煤炭企业要保障职工收入的稳定增长,提高职工收入。继续采取国家、地方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出资的办法,认真解决历史形成的矿区危房和棚户改造问题。

三、坚持统筹协调的工作方针,努力推进新型煤炭工业体系的建设

学习贯彻《若干意见》,构建新型煤炭工业体系,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煤炭工业的一项重大任务。在构建新型煤炭工业体系的实践中,我们要深刻领会并始终坚持《若干意见》“三个统筹”的思想,统筹煤炭工业与相关产业的协调发展,统筹煤炭开发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统筹矿山经济与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实践表明,有统筹才有协调,才有均衡,才有可持续。要站在国家长远利益的高度,从发展大局和社会整体利益出发,自觉把统筹发展作为总要求,把协调发展作为主线,把均衡发展作为关键,把可持续发展作为重要支撑,认真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

(一)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

实现可持续发展,是人类在反思以往经济增长方式和发展道路的基础上,为缓解日益紧迫的人口、资源、环境矛盾而做出的正确选择。煤炭工业发展过程中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仅要注重经济效益,也要注重资源和生态效益;不仅要促进经济增长,更要不断改善人们的生活条件,让"人民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以最小的环境代价促进煤炭工业的可持续增长,从根本上解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要突出抓好资源开发和管理,做到合理用煤、节约用煤、有效用煤。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增长,资源消费的增加是难以避免的。但如果继续沿袭传统的发展模式,以资源的大量消耗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是难以为继的。从煤炭需求来看,当前就面临着精查储量不足、生产能力不足、运输能力不足和环境容量不足四大压力。根据我国煤炭资源品种状况和经济发展需求,要特别注重抓好特殊煤种和稀缺煤种的保护性开发,努力做到持续利用,绝不能竭泽而渔。尽管我们可以利用国外资源来弥补国内资源的短缺,但必须看到,全球资源的有限性决定了进口不是无限的,而且大量进口海外资源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风险。

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要切实抓好环境保护。要以实现煤炭开发总量与环境容量基本平衡为前提,以资源综合开发、高效利用、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重点,加快结构调整,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推广洁净煤技术,发展环保产业,改善矿区环境质量,力求做到煤炭开发、生产、环保与社会经济同步协调发展。要坚持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原则,遵循经济规律与生态规律,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要坚持煤炭开发利用与生态恢复同步的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要坚持综合开发、深度加工、高效利用、科学管理、集约经营的原则,实施“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损坏,谁恢复”。实现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双达标”。

(二)处理好当前和长远的关系

总的来讲,在构建新型煤炭工业体系的过程中,要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挖潜与开发并举,资源存量调整与增量发展结合,当前与长远统一,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稳定的煤炭供应。

在资源准备方面。建设高产高效集约化矿井,需要普详查储量和资源量作基础,一定规模的精查储量作保障。按煤炭精查勘查期一般在2~3年计算,到2010年和2020年分别需要精查储量1000~1200亿吨和1500~1700亿吨。根据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对资源的需求,精、详、普查资源量的比例在1:2:5是比较适宜的。目前我国无论是精查、普查、详查资源量,都存在较大缺口。因此,煤炭资源的勘探和管理一定要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在全面加强现有资源管理的同时,必须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煤炭地质勘查工作,提高煤炭资源勘查程度,为高产高效矿井建设和矿区规划奠定可靠的资源基础。

在煤炭开发建设方面。虽然近些年通过优化设计、提高施工水平等措施,矿井建设周期大为缩短,但一般来讲大中型矿井的建设还是需要4年左右的时间。另外,煤炭行业对市场的反应有滞后期,一般在半年以上的时间。从这个规律看,煤炭开发建设一定要处理好当前和长远的关系,保持一定规模的平稳发展。在市场煤多的时候,不能停止新井的建设;而在市场煤少的时候,新井建设也不要一哄而上,全面开花,有水快流。前些年这方面的教训是极为惨痛的,至今历历在目。当前,煤炭行业投资很热,存在盲目扩张的苗头。对此,要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防止盲目扩能,避免行业发展的大起大落。

(三)处理好“抓大”与“改小”的关系

实现煤炭工业的健康发展,要坚持“抓大改小”,推进煤炭工业的结构性调整。一方面,要加快大基地和大集团建设,提高产业集中度;另一方面,对小煤矿进行整顿规范、联合改造。

“抓大”就是抓好大型煤炭基地、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建设。以大型骨干企业为依托,以发挥市场机制为主、政府支持为辅,采取综合配套的措施,加快13个大型煤炭基地建设。要积极推进煤炭企业的战略性重组,打破区域界限、行业界限和所有制界限,培育和发展一批大型煤炭企业集团,使之发展成为优化煤炭产业结构、平衡国内市场供求、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主体。

“改小”就是对小煤矿实施联合改造。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中小型煤矿的整顿、改造和提高,整合煤炭资源,实行集约化开发经营。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兼并改造中小煤矿,鼓励资源储量可靠的中小煤矿实行联合改造。继续淘汰布局不合理、不符合安全标准、不符合环保要求和浪费资源的小煤矿,坚决取缔违法经营的小煤矿。

(四)处理好内部与外部的关系

煤炭工业在集中精力解决自身发展的同时,要站在国民经济发展全局,推进相关产业和地方经济的统筹协调发展。

要处理好煤炭产业与相关产业的关系。煤炭工业必须把发展定位、发展速度、发展布局等问题,放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大背景下,放在国民经济的全局中加以考虑,坚持与国民经济及相关行业的发展相适应,最大程度地满足国内煤炭需求。电力、冶金、化工、建材等产业的发展,要以煤为基础,在需要和可能的条件下,根据经济结构调整优化与合理布局的原则,项目布局应靠近煤炭资源富集地区。煤炭运力建设要与煤炭开发统筹规划,合理衔接,提高煤炭运输能力。要积极推进煤电联营、煤运联营、煤炭与其他相关产业联营,综合开发利用煤炭资源,实现上下游产业联营和集聚。

要处理好矿山经济与区域经济的关系。中外的矿业型城市,几乎都是因矿而立,城市的所有产业都依附并服务于矿业。一旦资源枯竭,则意味着大量既有投资的失效,意味着城市生产力要素的集聚功能、吸纳就业等功能的退化甚至丧失,不可避免地导致城市主导产业群的衰退。对此,除了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安排好职工基本生活以外,重要的是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律,发挥市场在转型中的基础性作用,推进城市经济转型,帮助职工二次创业,实现矿区经济与区域经济的同步协调发展。煤矿在兴盛期间要积累煤矿企业转产发展基金,并把矿区经济发展融入所在区域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努力发展煤炭接续产业,带动地方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要学习辽宁阜新城市转型的经验,调整产业结构;要充分发挥科技、教育在经济转型中的先导作用;要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要创造新的就业机会,把实现下岗职工再就业、改善群众生活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保持社会稳定。

同志们,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新型煤炭工业体系,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为保障国家能源和经济安全,为国民经济的持续协调发展,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作者:佚名 来源:标准网 发布时间:2005年0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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