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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药监推进《食品安全法》宣传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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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后,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迅速掀起了学习、宣传、培训热潮。省、市、县局均成立了《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是在强化措施,注重实效上下工夫。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列入2009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动员各县区、市局有关科室结合全年监管工作,抓好《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工作;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学,并组织好全体人员学习;将《食品安全法》作为“五五普法”重要内容,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合理规划安排,加强法律知识的普及。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市普法办联合发文,将《食品安全法》列入全市科级以上干部普法考试内容,保证学习效果。

  二是拓展创新宣传方式。各地普遍举办了相关的食品安全法规知识培训讲座,联合各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法》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进企业的“五进”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科学常识、伪劣食品鉴别等方面知识。威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宣传周活动中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进乡村活动。在集市设立宣传点,向赶集的农民宣传《食品安全法》及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同时在各市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设立食品安全宣传点,以横幅、电子屏、宣传展板、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并组织部分消费者到食品经营企业参观,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三是注重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地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广泛造势,营造全社会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聊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食品安全法》刊登在市局政务网站上,开辟食品专栏,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同时充分利用当地新闻媒体宣传《食品安全法》及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邀请当地新闻媒体对局领导和相关业务人员进行采访,并刊载《食品安全法》解读。

  宣传培训工作的开展切实增强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提高了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提升了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和科学监管的能力。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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