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2009年3月5日发布G/TBT/N/BHR/107号通报,标题为:新鲜西红柿。内容主要有:本技术法规草案规定了在海湾标准(GSO)“新鲜西红柿”的第5.1条(包装、运输和储存)中规定的要求为强制性要求。本草案规定了西红柿应当包装在能够保护该产品的质量和安全的适当的容器中,并且当包装在盒子中时,应当具有2、5、10、15、20和25千克的容量。
拟批准日期:待定,拟生效日期:待定。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日期起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