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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装饮用纯净水标签的标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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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17323—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中规定:

  瓶装饮用纯净水是指以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为水源,采用蒸馏法、去离子法或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及其他适当的加工方法制得,密封于容器中,不含任何添加物,可直接饮用的水。

  产品标签上应按GB7718的有关规定标注:

  (1)产品名称;

  (2)净含量;

  (3)制造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

  (4)生产日期;

  (5)保质期;

  (6)产品标准号。

  产品名称与净含量须排在同一视野。

  采用蒸馏法加工的产品方可用“蒸馏水”名称;其他加工方法加工的产品不得使用“蒸馏水”名称。在使用“创新名称”、“奇特名称”、“牌号名称”或“商标名称”时,在其产品名称后需用醒目字样标明“饮用纯净水”。

作者:冯锦 傅小冰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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