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核准福建省明溪三老食品有限公司等7家食品企业使用明溪肉脯干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明溪县明溪肉脯干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公室将根据此前明溪县人民政府出台的《明溪肉脯干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明溪肉脯干生产行为,确保明溪肉脯干的质量和特色,使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名符其实。
同时,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家质检总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依法打击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外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和专用标志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