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控广东省火电厂造成的大气污染,广东省环保局、质监局6月11日联合发布了广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8月1日起实施。据悉,这是广东省环保局首次发布的广东省地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广东省SO2污染,已成为珠三角大气污染严重的主要原因。火电厂SO2排放量更约占了全省的60%,居各行业之首。”《标准》制定负责人王工介绍,新出台的省标比国标要严格得多。“如果按‘国标’要求,即使所有火电厂均达标排放,也无法满足广东省环境管理的要求。”省环保部门称。
广东省环保部门预计,新《标准》实施后,预计到2010年,广东火电厂SO2排放量可确保控制在55万吨以下,约比2005年减排28%,能够实现国家要求广东火电厂SO2总量控制55.4万吨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