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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在2009中国食品安全高层论坛上的讲话(摘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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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中国食品安全高层论坛”由卫生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经济日报社联合主办,中国经济网独家承办。 主题:食品安全:在法律和责任的道路上。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在今天举办的“2009中国食品安全高层”上介绍了该部门在抓好农业生产、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方面工作所取得的进展。

  陈晓华:我农产品检测合格率7年提高了30多个百分点

  虽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取得的一定成果。但是我们必须看到,由于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起步晚、基础弱,特别是现阶段农业生产经营十分分散,生产方式比较落后,保障农产品总量平衡、结构平衡、质量安全的压力始终很大,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农业部门是《食品安全法》明确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之一,将以法律实施为契机,从六方面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消费安全。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把《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两部法律的学习列入干部培训计划,作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执法队伍的培训,确保执法人员准确理解、全面掌握两部法律。采取多种形式将法的要求和精神宣传到农村、到农户,进一步增强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特别是广大农民依法生产经营的自觉性,为法律的贯彻实施打牢基础。

  二是加快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配套制度。抓紧清理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修订、废止与《食品安全法》不一致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配合立法机关加快修订《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抓紧出台《农业标准化管理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配套规章,将法律的规定进一步落到实处。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工作的评估和研究,针对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执法、完善立法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快省、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积极探索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模式。加快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逐步建成一个布局合理、层次分明、支撑有力的检验检测体系。创新农业执法体制,深入推进以农业综合执法为重点的农业执法体制改革,着力完善农业执法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检验检测机构与执法机构的检打联动机制,加强执法装备建设,强化执法队伍管理,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能力和水平。

  四是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部署,围绕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保持打击制售假劣、违禁农业投入品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强农产品生产监管,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瘦肉精、三聚氰胺、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推广安全、有效、实用的病虫害综合防治措施。

  五是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关键要从生产抓起,加快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推进标准化生产。切实加强对广大农民群众的指导和服务,将科学施肥、合理用药的知识和技术交到农民群众手中,将安全控制措施内化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发挥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示范带动作用,鼓励他们将千家万户的农民组织起来从事标准化生产。推动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生产记录制度,农产品批发市场准入准出制度,重要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把农业品牌化和农业标准化结合起来,在严格条件的基础上积极发展优质安全农产品品牌,探索通过市场激励机制推进标准化的新路子。

  六是切实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食品安全工作是项系统工程,《食品安全法》要求各监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农业部门将按照法律要求,加快建立完善与其他部门在风险监测和评估、标准制定、食品检验、信息发布和事故处理等方面协调配合机制,努力实现与其他部门的无缝衔接。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结果等食品安全信息,建立部门间农兽药残留相关标准制定等工作机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整合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等工作。

   陈晓华:今年2月以来整治超45万家农产品企业或组织

  今天2月以来,农业部启动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全国纳入此次整治范围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组织有45.2万家。

  食用农产品是食品的源头和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必然要求。据陈晓华介绍,农业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方面,取得了以下几个重要进展。

  ——加快配套法规制度建设。制定了《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等多个规章,发布了41种农药禁限令、47种兽药禁限令以及多种饲料添加剂禁限令。目前,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基础、部门规章为配套、地方法规为补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初步形成。

  ——加大执法工作力度。近年来陆续开展了“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助奥行动”、饲料整治和奶站清理整顿等多项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遏制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故多发态势。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从源头上加大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打击力度,仅2008年全国农业系统就立案查处假劣农资案件3.7万件,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1.2亿元。今年2月,按照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部署,农业部启动实施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进一步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力度,着力解决农兽药残留、添加剂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等突出隐患和问题。全国纳入此次整治范围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组织有45.2万家。

  ——不断强化监测检验。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农业部部级质检中心已达288个;例行监测品种、参数和范围持续扩大,目前监测范围已扩展到全国138个主要大中城市,监测预警能力进一步提升。

  ——扎实推进标准化生产。已制定农业标准4100多项,创建农业标准化国家级示范区880个、省级示范区3500个,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6万7千多个,有力推动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

作者:牟修锐 来源:中国经济网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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