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中草药产品也该服服药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前些日子,王老吉夏枯草事件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许多专家学者通过这次事件也开始对中草药在消费产品领域的运用进行反思。

  近些年来,中草药的医学属性和日常属性正在被一些商家有意混淆,部分与医药并无直接或密切关系的行业中,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给自己穿上白大褂,在自己生产的产品中添加一点点药物成分就当药卖,夸大产品的医学属性和医疗效果,以蛊惑大众,牟取利益。国内一些日化企业纷纷以中草药为诉求点,炒作概念,各种或真或假的技术名词和医学术语充斥市场,使消费者无从判断。

  “中草药大战”大行其道的同时,各品牌及其产品的效果究竟孰优孰劣,也一直缺乏明确的标准。由于生产厂家在宣传上各说各的好,衡量产品性能的口径不一,甚至有些商家会通过模糊指标等形式,给消费者以错误的认知。

  尽管政府相关监管部门对这种混乱的市场状况已经有所警觉和重视,但要想根治市场顽疾,似乎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化妆品领域,在产品中添加中草药成分以强调“功效”的做法十分普遍,“中药养发”、“中药美容”的宣传比比皆是。在《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中,“中草药”这个词被列入化妆品标签禁止用语。而这些恰恰是“中药日化”产品最具卖点的宣传方式。有关部门强调,日化用品不是药品,不可替代药品使用,一些具有药物功能的宣传术语是不允许放在化妆品标签中的,这是《规范》一个不能动摇的原则。

  虽然原则“不能动摇”,但由于企业反对意见强烈,致使该《规范》一再延期出台,至今难产。如果联想到近些年发生的包括“牙防组认证风波”、“高露洁美白事件”等在内的一系列事件,以及由此引发的牙膏行业的信任危机,功效牙膏不断遭遇全国舆论的集中质疑,而中草药功效牙膏也因此备受牵连,和其他功效牙膏一起被推上了“审判席”,这一背景就让人们清楚了《规范》坚持“禁语不动摇原则”的初衷。

  中草药产品也该服服药了。可以想见,《规范》一旦出台,必然会对“中药日化”企业产生一定的影响,但相比于一些企业或某个行业的利益,广大消费者的权益和身体健康要重要得多,一“禁”之下,那些违规宣传,或者滥用医学术语炒作概念,或者利用夸张语言夸大功效的不良企业将难以乱市场害众。而对于那些真正有技术、有能力、有信誉且有志于运用我国传统中草药优势造福百姓,同时对抗洋品牌的国内日化品牌而言,如果它们能够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及产品质量和功效上,而不是只在“中草药”概念、宣传方面做一些表面文章,那么其产品依然会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认可与喜爱,市场份额和品牌信誉更会随着市场的净化和规范逐步扩大和提升。

  中华民族几千年悠久的历史孕育出的独特而灿烂的中草药文化,绝不会因离开某些商品的标签而失去其本应有的历史地位和现实风采。相反,净化之后的日化市场,会为严格和科学意义上的中草药配方日化产品传达出中草药绿色、天然、健康等更为本色的特点,不是以概念、联想和相关性,而是以内在的属性、品质和功能区别于化学配方产品。与此同时,这些产品以实实在在的产品的形式,而不是以“药”的身份,归还了曾经褫夺的中草药的名分,却获得了中草药的文化赠予,所谓药的归药,产品的归产品,相得益彰。

  其实,《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范》列出的禁止标注的用语近百个,“中草药”只是被禁用的“医疗术语”之一,而所“禁”范围之广、态度之坚决,也体现了我国政府在该领域管理与国际接轨的意图和努力。我们希望,《规范》将来出台,可以促成科学、合理的行业标准的出现,以增加中草药添加剂和化妆品标准来提高准入门槛,如此既有利于国内产业正本清源,也有利于中草药国货走向世界。

作者:胡立彪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18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