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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沧州部署《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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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河北沧州市召开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座谈会,沧州市政府宋有洪副市长,沧州市直19个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会上,沧州市药监局、沧州市质监局、沧州市工商局、沧州市卫生局、沧州市商务局、沧州市农业局、沧州市畜牧水产局、沧州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沧州市教育局等九个部门分别就当前如何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和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做了发言。

  宋有洪副市长对各部门工作表示肯定,对全市下一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要坚持不懈地保持高压态势。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改变以往专项整治一块上的做法,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依照各自监管职责,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进行整治,做到监管全天候、全覆盖。要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曝光一批典型食品安全案件。在专项突击检查活动中,对现场检查中确系违法活动的,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对于违法违规的黑心户,要坚决处罚,让其倾家荡产,彻底丧失再生产能力。

  二要深入研究探索食品安全长效机制。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同时要明确责任和责任追究,将执法人员与所监管企业实行对接,责任到人,责任图上墙。局长对分管副局长,分管副局长对科长,科长对科员,科员对监管企业,实行金字塔式管理。哪个环节哪个部位出现问题,都要责任追究到人。

  三要加强基层领导干部和执法队伍建设。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关键在人,在于基层执法队伍的人员素质。要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素质教育,分批次开展专业培训班,对执法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实行轮岗制和交流制,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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