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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海事局宣传船舶溢油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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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头海事局以“六五”世界环境日纪念活动为契机,积极主动做好水运交通环保宣传和船舶防污染管理工作。

据悉,国家交通运输部《港口码头溢油应急设备配备要求》自今年5月1日起生效,为落实新标准新要求,汕头海事局印制宣传资料发送到辖区每个码头单位并进行宣传;做好1000总吨以上所有国际航线船舶进出口岸和沿海运输船舶进出港签证应持有防污证书文书把关工作,对未按规定持有相关防污证书的船舶应禁止其进出港或过境停留;同时做好韩江水域航行船舶防污染检查工作,加强对各自来水厂取水保护区水域的巡查力度,防止船舶污染韩江饮用水资源。

作者:李伟烽 马倩 来源:大华网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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