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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发布“餐饮食品安全事故预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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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入夏季以来,因食品受微生物污染、误食有毒野生菌或野生植物、加工食品误用亚硝酸盐等造成的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为加强餐饮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工作,确保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防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预警公告,提示广大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餐饮服务单位消费,应选择有经营资质许可、就餐环境及管理较好的单位;消费者发现餐饮服务单位供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的食品,应及时向餐饮服务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在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后有食物中毒的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公告要求,各级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加大对餐饮服务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索证索票、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卫生操作规范、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保管等相关规章制度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餐饮服务经营者要严格依法经营,切实对社会和公众负责。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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