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裕集团公司中心化验室收到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的认可情况通知书和认可证书。在认可通知书中,CNAS决定授予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中心化验室CNAS认可资格,允许其按照CNAS-R01《认可标识和认可状态声明管理规则》的规定使用认可标识等。
张裕集团有限公司中心化验室在与CNAS签署《ILAC-MRA/CNAS国际互认联合标识使用协议》的前提下,使用ILAC-MRA/CNAS互认联合标识,可以使认可结果得到更加广泛的承认,使中心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得到协议国家的认可,从而进一步提高集团公司分析检测的水平和能力,为张裕产品走向世界提供更加有力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