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2009年3月5日发布G/TBT/N/BHR/113通报,标题为:山羊奶。内容主要有:本技术法规草案规定海湾标准(GSO)“山羊奶”第7和第9条(包装和标签)规定的要求为强制要求。规定如下:巴氏杀菌、超高温杀菌及杀菌山羊奶应包装在能够防止污染的适当、卫生容器内。不允许包装及销售直接消费的鲜山羊奶。草案还规定了标签要求,如:产品名称(山羊奶)、按脂肪含量划分的产品类型(全脂、低脂或脱脂)、按热处理划分的产品类型(巴氏杀菌、超高温杀菌或杀菌)、脂肪及固体脂肪净含量、贮存方法等。
拟批准日期:待定,拟生效日期:待定。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