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2009年3月5日发布G/TBT/N/BHR/111号通报,标题为:羊乳酪。内容主要有:本技术法规草案规定海湾标准(GSO)“羊乳酪”第7和第8条(包装和标签)规定的要求为强制要求。草案规定产品应包装在能够防止外部污染和损坏、不对产品或消费者健康产生影响的适当、卫生、密封包装中。草案还规定了标签要求,如:按脂肪含量划分的产品类型,干物质中的脂肪含量、水份,包括乳和添加剂在内的所有成分。如果乳酪是用奶粉或炼乳制成应以相同字体清楚地标明“乳酪是由奶粉或炼乳制成”,凝乳酶和酶的来源等。
拟批准日期:待定,拟生效日期:待定。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