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月8日从湖北宜昌市质监局了解到,今年一季度该市133家工业企业169个批次的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1.1%,与去年同期相比提高5.6个百分点。同时,假冒伪劣案件呈大幅下降趋势。据了解,这一喜人形势是宜昌局实行区域监管责任制带来的变化。
据悉,宜昌市质监局下辖9个县市区局,一直实行按职能划分的条条监管模式。这一模式运行10多年来,逐渐暴露出职责不清、重复监管、多头收费等弊病,致使区域产品质量安全得不到根本保障。尤其是宜昌城区的4个行政区划没有设置质监局对口监管,成为监管的“灯下黑”。为改变这一现状,从2008年8月起,宜昌市质监局彻底摒弃原有监管模式,通过推行区域监管实现“精确制导”,着力构筑产品质量安全的“三峡大坝”。该局将原有的质量、计量、标准、监督、食品5个专业科室全部打乱,重新组建4个监管分局和1个综合管理指导科。4个监管分局分别独立负责市区西陵、伍家、点军、猇亭4个行政区域内的全面质量监管工作,并对口指导2~3个县市的监管。综合管理指导科则负责协调指导。
新的监管模式推行近一年来,不仅宜昌市质监局机关机构数量减少一半、人员精简1/3、原体制暴露的问题得到彻底解决,而且显示出三大优势,一是监管工作有的放矢,职责得到加强;二是干部职工素质得到提升,复合型人才大量涌现;三是服务意识增强,企业负担减轻。
据介绍,区域监管制实施后,4个新成立的监管分局迅速行动,采取“定人员、定区域、定任务、定责任”的“四定”措施,及时下发《宜昌市生产加工企业动态分类普查建档登记表》和《宜昌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调查摸底登记表》,建起了完善的企业质量档案,将企业情况摸得清清楚楚,为实施“一对一”监管奠定了基础。2008年底,在湖北省质监局开展的“三十佳”评选活动中,宜昌市质监局的李新民、张祖民分别被评为“十佳服务标兵”和“十佳执法标兵”。该局的获奖人数在全省市州局名列第一。监管二分局帮扶辖区5家食品小作坊顺利完成改造升级,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使食品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产品质量不断提升。
与此同时,当地企业对新监管模式赞不绝口,认为区域监管真正实现了“一对一”监管服务,既简化了办事程序,减轻了企业负担,又有利于企业增强自身的主体责任,加强质量管理,提升品牌价值。
湖北省质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宜昌市的监管体制改革是该省改革比较彻底并已取得实际效果的一次全新探索,对做好当前“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具有典型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