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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局宁夏局联手打造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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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连云港检验检疫局与宁夏检验检疫局签订工作协议,商定共同加强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行直通放行等便利服务,打造检验检疫绿色通道。

  2009年5月2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和江苏省连云港市签订加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将在港口物流、商贸旅游、招商引资、科教文化等领域展开交流与合作。

  框架协议确定,双方进一步加强以港口物流为核心的现代物流业合作,共建共用连云港港口;连云港市大力发展海铁联运,共同推动连云港至银川集装箱班列尽快运行;连云港市为银川海上货物运输提供优惠政策、优质便捷服务,在连云港市有关物流园区内为银川市安排一定面积的物流仓储用地,全力打造银川对外开放海上出口;积极推行“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区域通关模式,联手打造检验检疫“绿色通道”,大力推进“直通放行”便利服务,减少通关环节,提高通关效率,共同建设银川“内陆港”;支持银川市企业以独资或合资等形式建设码头及其他物流设施。

  为减少通关环节,提高通关效率,连云港局与宁夏局签订了工作协议,内容包括连云港局和宁夏局分别在连云港口岸和银川市、石嘴山市惠农区设立铁海联运报检窗口,以方便联运业务,做到随到随检、快检快放。

  协议要求对符合直通放行范围内的出口货物,在宁夏局签发“出境货物通关单”后,连云港局不再实施查验;对直通放行范围外的出口货物,宁夏局检验检疫合格后,连云港局将采取加快查验速度、减少查验频次等方式快速放行。经连云港口岸进口至宁夏的货物,由连云港局出具“入境货物通关单”(除鲜活、散装货物及废旧物品外),并将货主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寄送至宁夏局,由宁夏局实施检验检疫。

  此外,为加快出境货物通关速度,对确需分批出证的货物,连云港局将实行换证凭单传真业务。同时,两局将加大对宁夏重点进出口企业、重点工程进出口货物的支持力度,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简化相关程序,加快验放速度。

作者:朱其太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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