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质量技术监督局,为认真贯彻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积极推进农村公共服务机构建设,进一步巩固质监护农“春雷行动”成果,保护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现对全面做好计量公正服务站建设工作提出以下几点意见,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建立计量公正服务站的要求
1、在县(市)建立一级计量公正服务站,面向城乡设置可移动专用计量检测车。开展粮食交易、谷物水分检测、成品油交易、眼镜配制、农村医用计量器具、商品量、大型衡器、电话计费器、砝码等计量检测;
2、在乡(镇)建立二级计量公正服务站,配备专用衡器、砝码、谷物水分检测设备。面向农村开展粮食交易、谷物水分检测、商品量、集贸市场计量器具、砝码等计量检测;
3、在行政村建立三级计量公正服务站,配备专用衡器、砝码。面向本村开展粮食交易及其他商品交易的计量检测。
二、认真做好工作经验总结和建站工作指导
1、各市(地)局在做好计量公正服务站建设的同时,要认真抓好工作经验总结,对计量公正服务站的作用及工作效果进行权威统计(详见附表)。每个市(地)至少要抓好3至5个工作典型,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2、县(市)局要积极落实三个层级计量公正服务站建设工作,抓质量、重实效,明确职责,健全队伍,完善机制,增强服务能力,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每个县(市)至少要抓好1至2个工作典型。
三、加强建站工作检查和责任追究
1、各县(市)局对本行政区域内乡、村两级计量公正服务站建站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总的要求是行政村建站率要达到100%。
2、各市(地)局要对所辖区域(包括市(地)、县)计量公正服务站的建站审批、规章制度、复秤记录、人员资质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要留死角。并将计量公正服务站工作情况、统计报表和工作典型事例于6月底前报黑龙江省质监局计量处。联系人:王进国 电话:87979129
3、黑龙江省质监局将组织开展计量公正服务站建设情况的暗访和检查,发现有一个行政村未建立计量公正服务站,给予批评;两个村未建站,给予警告;三个村未建站,给予戒勉谈话;四个村未建站,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二○○九年六月八日
附件:计量公正服务站工作情况统计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