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东省东莞市政府第13次市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讨论决定,从2009年起市政府设立政府质量奖,完善质量领域政府激励体系,推动东莞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东莞市政府质量奖”是东莞市政府设立的质量领域综合性最高奖项,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获奖企业不超过2家,由市政府予以表彰并奖励100万元。参评市政府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必须在质量管理工作上取得显著成效,产品、服务和经营质量、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等方面在国内外处于领先地位,对东莞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卓越贡献。
目前,东莞市质监局正在制定市政府质量奖实施细则,今年启动首次评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