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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再次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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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电 记者6月8日从财政部获悉,经国务院批准,我国从6月1日起进一步提高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自6月1日起,电视用发送设备、缝纫机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7%;罐头、果汁、桑丝等农业深加工产品,电动齿轮泵、半挂车等机电产品,光学元件等仪器仪表,胰岛素制剂等药品,以及箱包、鞋帽、伞、毛发制品、玩具、家具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5%。

  此外,部分塑料、陶瓷、玻璃制品,部分水产品,车削工具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3%;合金钢异型材等钢材、钢铁结构体等钢铁制品、剪刀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9%;玉米淀粉、酒精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5%。

作者:韩洁 罗沙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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